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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下午,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遗产纠纷案件。这也是民法典实施以来,淮安市首例原告要求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主张权利的案件。 9 V. g: g# k: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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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庭审现场了解到,2017年3月,淮安人王某美在一场交通事故中身亡,事故经鉴定为同等责任,应由肇事方保险公司给予王某美一定额度的赔偿金。但王某美当时无父母、配偶以及子女等第一顺序继承人,便由他的兄弟王某智来继承这份成为遗产的赔偿金。然而,王某美的侄儿王某青表示,由于四岁时父亲身亡,他很早便和叔叔王某美一起生活,因此同样有权继承这份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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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浦区人民法院速裁庭副庭长 许曙芹 " u+ Y" i8 t. r* y ?6 ?+ ^
如果没有他侄儿王某青的话,本案只能由他的兄弟王某智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来主张这个权利。但是,他侄儿一直提出来他对被继承人王某美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跟他一起生活的。是否应该由王某智主张该赔偿款,双方争执不下。 6 t( M$ ~6 h;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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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各不让步,该起案件自2017年起共开庭审理七次均无结果。因为继承人资质的问题无法解决,肇事方保险公司的赔付工作也迟迟无法开展。就在当天的庭审中,主审法官引用了新实施的民法典相关规则,确定了王某青同样具有继承遗产的资质。 清江浦区人民法院速裁庭副庭长 许曙芹
u( i# Y. D1 n3 k- K: K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子女有权代为继承。民法典实施以后,现在王某青具有了诉讼主体资格,今天我们民法典也弥补了继承法以往的漏洞。 , f5 k! S4 D0 I5 J( z. [#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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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v D- d* u' z. _庭审结束后,叔侄双方终于接受了调解,双方共同继承了这份遗产,历时两年多的官司得以成功结案。 清江浦区人民法院速裁庭副庭长 许曙芹 6 h, t; O- K( A
其中支付给王某智390851.8元,支付给王某青是259001.2元。这个案件已经调解结束了,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了。 ( k2 E8 d5 K9 l( y9 s0 t
来源:淮安有事报道 $ h$ `7 F) c! _4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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