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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淮阴这个区域禁放烟花,违规最高罚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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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6 10:03: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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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将至
团圆的气息在空气中悄然弥漫
在这份喜悦与期待中
小编温馨提醒您:
烟花爆竹虽璀璨
安全环保价更高
请牢记——
淮阴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让佳节更添一份安宁与清新

禁放区域一览
image.jpg

淮阴区已划下“安全红线”
以下区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禁放范围:淮安市淮阴区韩侯大道(新205国道)(含)、新长铁路(含)、淮高路(含)、G233(含)、安澜北路(含)、古淮河合围的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别任性,除上述禁放区域外
这些场所和地点也禁止!
1.文物保护单位;
2.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
6.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7.重污染天气全域禁放。

违规后果警示
1.违规燃放:
  在我市禁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的,处100元至500元罚款处罚;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违法经营:
  对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3.严重行为追究:
  非法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违法邮寄携带:
  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或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没收,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5.违法运输:
  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烟花的绚烂转瞬即逝
但蓝天与平安却是永恒的礼物
让我们以静默的仪式代替轰鸣的喧嚣
用团聚的温情取代**的气息
让城市在星光下安然入睡
无需烟花的摇篮曲
来源:幸福淮阴
编辑:吴帆
校对:吴萍
审核: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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