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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将至 团圆的气息在空气中悄然弥漫 在这份喜悦与期待中 小编温馨提醒您: 烟花爆竹虽璀璨 安全环保价更高 请牢记—— 淮阴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让佳节更添一份安宁与清新
淮阴区已划下“安全红线” 以下区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禁放范围:淮安市淮阴区韩侯大道(新205国道)(含)、新长铁路(含)、淮高路(含)、G233(含)、安澜北路(含)、古淮河合围的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别任性,除上述禁放区域外 这些场所和地点也禁止! 1.文物保护单位; 2.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 6.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7.重污染天气全域禁放。
1.违规燃放: 在我市禁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的,处100元至500元罚款处罚;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违法经营: 对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3.严重行为追究: 非法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违法邮寄携带: 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或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没收,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5.违法运输: 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烟花的绚烂转瞬即逝
但蓝天与平安却是永恒的礼物
让我们以静默的仪式代替轰鸣的喧嚣
用团聚的温情取代**的气息
让城市在星光下安然入睡
无需烟花的摇篮曲 来源:幸福淮阴 编辑:吴帆 校对:吴萍 审核: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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