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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优化调整主城区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通行管理政策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促进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安部、省公安厅相关文件精神,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起草了《关于优化调整主城区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通行管理政策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8日17:00。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ajjddzxk@163.com。
2.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淮安市淮安区经八路1号交警大队,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优化调整主城区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通行管理政策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关于优化调整主城区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通行管理政策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8日
附件:
关于优化调整主城区部分中型厢式货车
通行管理政策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促进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安部、省公安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决定对主城区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通行管理政策进行优化调整。通告如下:
一、除城西南路(一品梅路至堂子路)、堂子路(城西南路至南门大街)、西长街(堂子路至镇淮楼西路)、镇淮楼东西路(人民桥东首至东长街)、永怀路(北门大街至楚州大道)外,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在主城区道路不限制通行(高峰期除外)。
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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