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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阴区长江路街道长安居委会居民反映:当地富康城小区周边的多条市政道路正在施工建设,这个道路在建工程没有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批,涉嫌未批先建。
此外,记者在调查中发现,2005年就建成的淮安市阳光学校,竟然也是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建成的。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王剑:
四条市政道路于今年4月份修建,淮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在当月的例行巡查中发现了问题,对四条道路的违法行为分别进行了查处,目前,其中的两条已经查处到位,另外两条道路在查处过程中。淮安市阳光学校,是当年淮阴区的一个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初期取得了区发改委的立项和规划用地手续,但是没有取得土地供地的手续,原淮安市国土资源局对没有取得手续开工建设的行为进行了查处和处罚。
为了消除该项目的违法用地状态,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次催促项目实施单位完善项目用地手续,跟属地政府已经会商了用地保障方案,下一步市局将全力配合和督促属地政府履行好征地职责,加快完善用地手续的办理。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执法局局长葛素琴:
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建设项目占用土地,都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手续没有到位之前不能开工建设,市政项目也不例外。地方自然资源部门对相关问题进行立案查处,体现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依法履职。 但是,对于违法用地,更重要的还是要从源头防控,比如说这种市政道路,是为小区配套服务的,地方政府在出让土地之前,就要对这个地块的周边配套需求,特别是市政的需求统筹谋划,科学谋划。提前做好相关的用地谋划,这样才能让群众有获得感。
来源:江苏新闻政风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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