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人网

查看: 67067|回复: 0

民政部发布风险提示...

[复制链接]

4339

主题

9783

帖子

2万

积分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积分
25211
菜籽
34469 粒
铜钱
29992 枚

超级版主勋章爱心奖爱心大使奖敬老院爱心播报大王.gif精华勋章.gif写作奖十周年庆典勋章活动达人.gif最佳版主奖网站记者音乐奖播报之星.gif论坛VIP贵宾.gif灌水天才奖宣传大使奖特殊贡献奖金点子奖原创先锋奖活动精英奖“五月之星”一等勋章“五月之星”二等勋章超级版主优秀版主奖“五月之星”三等勋章最佳记者奖资源大师奖幽默大师.gif圣诞勋章.gif12315志愿者爆料奖版主勋章app勋章灌水之星勋章好学者勋章设计师勋章新人勋章帅哥勋章新人进步奖活力之星奖热心会员荣誉奖射手座实习版主奖最佳新秀奖魅力之星奖优秀勋章

发表于 2023-6-20 08:4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淮安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近日,民政部发布《关于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近期,一些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吸收老年人资金,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对此,民政部发布《关于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一、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表现形式

1.假借养老服务机构之名非法集资。一些企业没有养老服务机构实体,没有实际收住老年人并提供照料护理服务,但通过临时租用养老服务机构场地开展活动、宣称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碰瓷”养老服务机构,以办卡返利、福利补贴、享受折扣等形式,诱骗老年人办卡储值非法吸收资金。

2.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一些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或者超出自身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名义,通过向老年人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3.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非法集资。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长期出租养老床位、“时间银行”互助养老项目等名义,以承诺高额收益、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为幌子非法吸收资金。

4.以销售“老年产品”为名非法集资。打着“健康养老”名义,实际上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以医疗名义给老年人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以承诺消费返利或给予其他投资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资金。

5.以享受“旅居养老”为名非法集资。以邀请老年人低价甚至免费旅游,或者考察所谓“旅居养老”项目为名,通过储值返利、投资分红、积分养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二、风险提示

1.高额利息无法兑现。承诺的高额利息资金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一些机构或企业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收益,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高额利息无法兑付。

2.资金安全无法保障。非法吸收的资金大多在个人或第三方关联账户,隐蔽性强,难以得到有效监管,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追赃挽损难度大,本金难以追回。

3.养老服务需求无法满足。一些机构和企业不具备提供服务的能力,通过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骗取老年人信任,但往往无法兑现承诺达到预期效果,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养老服务机构的本质是提供养老服务,对带有投资返利性质的承诺,老年人应谨记高回报伴随高风险,认清高额利诱背后隐藏的巨大风险,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防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

来源:人民网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命由己造,相由心生,世间万物皆是化相,心不动,万物皆不动,心不变,万物皆不变。种如是因,收如是果,一切唯心造。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举报电话:0517-85822666    举报信箱:939366@qq.com

QQ|手机版|Archiver|苏B-20130142|淮安市牧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苏ICP备14017563号 ) 苏公网安备 32080302000102号

GMT+8, 2025-7-14 07:11 , Processed in 0.374401 second(s), 3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