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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保障民生,进一步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市医保局、发改委、财政局、税务局、工信局、统计局联合发文,对全市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2022年7月至9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含生育保险费)政策。
Q1 哪些单位可以享受缓缴政策?
执行缓缴政策的对象范围为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Q2 缓缴时间和期限是什么?
缓缴政策自2022年7月起执行,缓缴期为7月、8月、9月共三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Q3 享受缓缴政策要不要申请?
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方式。市医保局、税务局、工信局、统计局联合确认中小微企业名单,符合缓缴条件的参保单位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政策;现有数据无法满足企业划型需求的,由企业向所属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出具书面承诺。
符合缓缴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等用人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放弃缓缴政策,填写《淮安市企业正常缴纳医疗保险费申请表》,申请正常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所属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备案。
Q4 企业职工个人的医保待遇受影响吗?
职工个人的医保待遇不受影响。缓缴期内,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医保待遇,按规定足额划拨个人账户。
缓缴期间个人缴纳视同参保人员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不影响该企业参保人就医正常报销医疗费用和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缓缴期间,相关企业参保人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应及时报销、应报尽报,确保基本医保报销水平保持稳定不降低。参保人员可按规定办理离职、医保关系转移、退休人员待遇享受等;缓缴期结束后,参保单位应为其补齐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Q5 缓缴前已欠费的中小微企业可以享受缓缴政策吗?企业注销如何解决?
对缓缴前累计欠费月数小于四个月的参保单位,缓缴期间履行缴费义务的,参保人员按规定正常享受医保待遇。中小微企业出现注销等情形的,应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医保费。
Q6 缓缴的费用什么时候补缴?
阶段性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原则上应于2022年12月底前缴纳到位。参保单位可根据实际,申请提前结束缓缴,并补缴缓缴费用。
考虑到2022年7月医保应征数据发送较迟,2022年7月医疗保险费应征数据(不含缓缴部分)缴款期限延长至2022年8月底。
来源:淮安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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