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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关于租用工作车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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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 10:5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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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租用工作车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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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解决淮安博安住房保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作用车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租赁工作用车一辆,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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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用方式:
单独租用车辆,不含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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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车辆的要求:
车辆为排量不超过1.8L、车价不超过18万元三厢燃油轿车,行驶里程不超过2万公里,车况良好,外观无破损,无违章记录。车辆产权属出租人,无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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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环境和要求:
车辆主要用于淮安区内项目检查和区内外公务活动,车辆停放至单位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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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车辆租用费用:
所租用车辆除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由承租单位承担外,其他一切费用由出租方自行承担。本次租用车辆的年租金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以报价低者中标。相同报价时,承租单位以车型车况优者自主选择中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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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相关责任:
1、出租方需保证所租车辆合格、安全运行。车辆运行中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现象和事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承租单位承担。
2、因车辆不合格等原因,承租单位可随时终止租用合同,出租方不得提出任何补偿。
3、租赁期内,如遇区及区以上有关部门出台的政策与租用合同相抵触的,租用合同无条件终止,双方结清已履行租用期限内的相关费用,出租方不得提出额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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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注意事项:
    本公告自2021年1月11日起至1月14日有效,请有意向的出租方在公告期间工作日内电话报名,经承租方认可后,按照要求准备(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单)资料,并将所出租车辆开至承租单位验证车况及已行驶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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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泉,联系电话:85887910、18036550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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