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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淮安市涟水法院法官深入当事人家中,成功调解一起百岁老人赡养纠纷案件。
7 ?0 i( ~4 a" p2 X1 R! ~$ L据悉,张某生有两儿三女,103岁的她已是期颐之年,之前一直跟二儿子一家生活。二儿子去世后,因老人无人照料,家人雇佣护工照顾老人起居,费用为每月3000元,子女平摊。 ) M! f# t8 W' ~& P# l5 K( n
而大儿子一直认为母亲偏心弟弟,不愿出钱。当地村委会多次出面调解,都无法调息纷争,无奈之下,老人将大儿子周某告上法庭。 - ]' M3 p% f, ~. y& y
涟水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人胡洋考虑到此案是典型的家事纠纷,且当事人年事已高,腿脚不便,遂提前走访村委会,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邀请村委会干部、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深入当事人家中开展调解工作。 : x/ o+ N: R/ h2 l! B
在当事人家中,承办人紧紧围绕争议焦点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面对面的调解,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耐心的听取当事人的倾诉,充分运用传统道德观念对被告进行教育引导,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述法律规定,引导被告要铭记母亲的养育之恩,从法律与道德的角度告知其赡养老人是其应尽的义务,同时也告知老人要理解子女。
+ `# A4 y5 W( B经过几小时的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周某每年3、4月份负责照顾原告张某起居,此两月张某的百岁老人养老金等交由被告用于张某的生活开支,最终矛盾得以化解,老人的赡养问题得以迅速解决。 来源:涟水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