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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高,一旦发生事故,极易引发严重后果和人员伤亡。今年以来,我市持续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力度,全市涉及危险化学品违法违规行为已立案19起,其中(拟)罚款5万元以上重大行政处罚立案7起。
( \. H+ X1 I! A5 W' T8 L从监察执法检查情况看,一些企业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风险认识还不足,依然存在较多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存在问题如下: 9 i+ [* e) r) v* g; u
一、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 t1 j+ x V- V7 G, f《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5 _- E: T$ S5 @( t' U% G; S+ D+ B典型案例一 淮安市博大气体有限公司 非法经营案 9 `" L- @ A- o3 F: F
2020年11月,淮安市应急管理局在监察执法检查中发现,淮安市博大气体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经立案调查,淮安市博大气体有限公司自2017年4月19日至2020年11月26日,涉及危险化学品(氨、丙烷、乙炔等)的销售开票金额累计超过50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第七十九条,该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已达到非法经营案移送标准。该案于2021年1月13日由淮阴区应急管理局移送给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已于当天立案调查。 0 B: |6 f7 L/ _. |9 ^9 |3 [# A h; {
典型案例二 淮安市静超气体有限公司 违规经营案 e$ D5 b1 x8 h1 q
2021年3月24日,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淮安市静超气体有限公司企业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超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范围,违规储存经营乙炔等危险化学品。 目前,市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已依法立案查处。
6 @5 |: f2 c' N7 ]5 x* f- L" Y. l7 {二、危险化学品储存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 8 a+ t; D- H! D- \8 t6 q: a1 t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 a/ R M3 u/ e; s+ f/ \( e! x
典型案例三 淮安市腾达印务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不符 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案
# i) t1 k$ m6 X5 O# j! O/ O+ Z+ `2021年2月25日,淮安市应急管理局、清江浦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联合检查时,发现淮安市腾达印务有限公司储存约两吨重、浓度为95%乙醇的仓库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目前,淮安市应急管理局已依法立案查处,拟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537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 z |& m1 H$ C! D0 I典型案例四 方圆化工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 不符合国家标准案
% e* j% B( D: N5 e2021年 3月10日淮安市应急管理局对江苏方圆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检查,发现企业危险化学品库中纯苯的储存方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目前,淮安市应急管理局已依法立案查处,拟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7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b$ @. d5 v; w0 {# K6 `$ W9 C
三、使用危险化学品用于生产的企业未定期开展安全评价的行为 7 q8 [' s$ q* e6 G: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用于生产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江苏省冶金等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要点(试行)》适用范围包括工业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用于产品的生产、加工以及配套辅助设施,且使用量及储存量较多的。使用量及储存量较多指常年使用一个或多个品种的危险化学品,需要仓库、储罐、中间仓库储存的。
/ g) ~7 M) X, }四、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场所没有安全警示标识和报警设施的行为 0 d4 W4 h" T9 i2 Q# M1 l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处于适用状态”、“应当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t0 Z# k9 D; J: A# T L
典型案例五 江苏华斯达食品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违法案
6 {) K( Z, C, T' \2 T3 J2021年3月24日,淮安市应急管理局联合洪泽区应急管理局对江苏华斯达食品有限公司开展安全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制冷机房液氨气体报警仪未正常投入使用等违规问题。 目前,洪泽区应急管理局已依法立案查处。
) \4 z9 d7 C; o' D a0 c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还将持续深入进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深刻吸取教训,认真学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危险化学品法规标准,举一反三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 来源:古楚平安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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