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近日,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接群众举报称:涟水县经济开发区金色港湾小区内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处置。
2 H& \: Y1 J- A# K( Y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地上残存着鞭炮燃烧后的遗留物,而此时违法行为人已不知去向。民警调取现场监控录像发现,违法燃放鞭炮的行为人是一名身型偏瘦的中年女子,但由于监控画面不清晰,无法确认其身份信息。民警在走访周边群众过程中,得知该名违法行为人是为了庆祝乔迁之喜而燃放鞭炮。 在找到违法行为人张某某(女,48岁,家住涟水县金色港湾小区)后,民警根据《涟水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告知张某某,其在禁放时间段、禁放区域内燃放鞭炮已构成违法行为,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处以贰佰元罚款。 市、县主城区
! ~0 f3 Y6 V7 D9 ~/ t% _+ V+ i 已全部实施烟花爆竹禁放 从2020年1月起,市、县主城区已全部实施烟花爆竹禁放,得到了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广泛支持,取得了明显成效。2020年,全年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6起,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12起,行政拘留11人,侦办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刑事案件6起,公诉12人,收缴烟花爆竹4800余件。; ~3 C7 [7 E7 Q8 G" M/ M2 u
% n0 y. \: h1 n3 R
2021年,全市将继续把禁放工作作为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城市文明建设和遏制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担当,坚决落实好禁放管控各项措施;继续严格巡防值守、狠抓源头管控、强化执法监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禁放区域零响声、消防安全零隐患、公共安全零事故”,实现“一年定规、两年入轨、三年成俗”的目标。 市政府烟花爆竹禁放《通告》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均明确规定,在重污染天气,全市域范围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 h! ]% W2 d" e% k0 x: ?% E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淮安这些区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市区禁放范围 1 y' M* b2 `* @) u+ B" m
淮安市区韩侯大道、枚皋路、京杭运河、海天路、安澜路、新长铁路、废黄河、韩侯大道合围的区域内(含以上道路、河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淮安区禁放范围 4 z( f; n; l, V+ Z
承恩大道及其东延乡道(原淮茭路)以南、京沪高速公路以西、淮河入海水道以北、京杭大运河以东、海天路以东合围的区域内(含以上道路、河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淮阴区禁放范围 ! W# f* ^& D& n
淮安市淮阴区韩侯大道(新205国道)(含)、新长铁路(含)、淮高路(含)、G233(含)、安澜北路(含)、古淮河合围的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洪泽区禁放范围 2 q: J) y4 y' ?, A7 T0 B
古堰路(含)、350省道、巢湖东路、205国道(不含)、太湖路(含)、348省道合围的区域内及洪泽湖高良涧船塘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涟水县禁放范围 
) s; u6 X5 k$ e& ~0 c 涟水路(含)、盐河、涟中总干渠、城北大沟、广州路(含)、金城北路(含)、炎黄大道(含)、S327省道(含)、古黄河、淮浦南路(含)、郑梁梅大道(含)合围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金湖县禁放范围 
) m- a. z$ W; ]4 W% s6 Q( p$ a 城区黎东河以西、同泰大道以东、金宝南线以北、后三河圩堤以南范围内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盱眙县禁放范围 
! T- N; [$ g5 W) y. a8 _+ z. { 东方大道、金源路、新海大道、山水大道、新扬高速、淮河河道、清水坝渠道、331省道、二环路合围区域内(含以上道路、河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放烟花爆竹规定,积极拨打110举报违规燃放、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来源:淮安市人民政府/淮安警方 0 h. n1 i& w4 [ }!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