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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城管局发布公告 拟调整划分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区域 一些区域调整为一类二类区域 这也意味着 部分区域停车收费标准随之提高 ↓↓↓
! s* Y6 L' n c& ]《关于调整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区域划分完善残疾人车辆免费停放政策的通知》的征求意见公告
" a2 l B! K) m0 O. g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市建设规模快速推进的实际,为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合理调节停车需求,拟对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区域划分进行调整,并完善残疾人车辆免费停放政策。现公开征求对《关于调整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区域划分完善残疾人车辆免费停放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11月30日到2020年12月4日。联系人:陈向明,联系电话:83346760,电子邮箱:504681988@qq.com。
! O1 [7 M- z1 y% ^( q$ G附件:《关于调整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区域划分完善残疾人车辆免费停放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 n6 B" Z7 S% C' H一起来看看 这份通知的具体内容 ↓↓↓ 关于调整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区域划分及完善残疾人车辆免费停放政策的通知
. r7 ?& ]+ W; n. D; C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江浦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宁淮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城管局、发改委(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市区各机动车停车设施经营管理单位: 2 B- p9 P2 R: @# J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建设规模的快速推进的实际,为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合理调节停车需求,根据《淮安市市区停车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号)、《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6〕24号)等规定,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建立健全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区域划分动态调整机制,对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区域划分进行调整,并完善残疾人车辆免费停放政策。通知如下:
) W. l! R8 v+ M一、对《关于完善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淮价管﹝2017﹞27号)(以下简称《通知》)中“淮安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区域划分示意图”进行调整,市行政中心周边调整为一类区域,淮安高铁东站周边调整为二类区域,市区内环高架桥下空间均定为道路停车泊位二类区域。调整后的淮安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区域划分示意图如下。 * o; y/ ^9 m7 F' `
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区域划分示意图1 1 B9 r) z2 g- V- x% s- [- c
! r7 i8 b' h9 \ ]7 _红色代表一类区域,黄色代表二类区域,蓝色代表三类区域
0 l5 m' r) O2 c# W# V, G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区域划分示意图2(生态文旅区) 5 _$ @4 O+ y- |# G7 `-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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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代表一类区域,黄色代表二类区域,蓝色代表三类区域
4 l3 _* I& w3 u* F1 Y8 W二、市行政中心周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区域划分调整后,已经实行智能收费管理的云林路、景会路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收费标准仍按道路停车泊位三类区域收费标准执行。 $ l$ }1 R( r3 G4 B- l7 p
三、遵循道路高于非道路的停车服务收费原则,用于划分不同区域类别的道路停车泊位执行被其围成区域同类的收费标准。 + X9 M; @9 r% S; }2 J* n% t
四、进一步明确《通知》“收费政策(三)”中“上述停车设施对残疾人合法驾驶的车辆实行免费停放”的政策解读。残疾人合法驾驶的车辆,是指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驾驶证的残疾人驾驶本人专用的车辆。残疾人合法驾驶本人专用车辆进入“上述停车设施”时应主动出示随身携带的残疾人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经管理人员核实后免费停放。
* s0 J) l8 P9 k. e5 d本通知自2020年12月10日起执行。 再一起看看 目前一二三类区域 停车收费具体标准 ↓↓↓ % h! z0 V8 o1 N' z2 _
: _( o% b1 U5 a转发提醒! 来源:淮海晚报/淮安城管 ( C( E) |/ }* X0 R- i!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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