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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25元的西瓜变成了75元,20元处罚变成了50元》
$ Z% U+ o" R3 \- k 话说8月19日下午三时半左右,因高温在淮安区西长街淮安报社南侧300米水果店,给在家里瓦工买个西瓜防暑降温。! ~3 Z! o; @0 {/ @: H" ^
水果店老板称了一个西瓜 告诉我25元,我即下电动车微信付款,付款后短短二分钟时间我拎着西瓜刚上车,淮安市淮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徐某(罚款单没留全名)等四人,从双排座汽车下来,拦住我不让走,说文明城市门创建路边不让停车,我立即说:“对不起!给你们添麻烦了!”随后四人,拔掉我电动车钥匙,强行拖车,我说:“接受处理,高温能否把车给我?”他们说:“可以,正常到处罚地点20元,现场处罚50元。”38度高温,无奈我只能选择现场处罚50元,一个25元西瓜 变成了75元,区政府规定的电动车违停罚款20元变成了50元。
# `0 D% A7 v0 y2 t. |: I: t3 {* m0 f 我有点郁闷,淮安区创建文明城市,这样的行政执法文明吗?究竟是为了创建文明城市,还是为了罚款创收!?- {" f1 `; ] n' D
按理说,仅仅二分钟路边停车微信付款,也只能说是轻微违停,并且当执法人员告知我后,我态度很好,立即赔礼道歉,认识错误。
4 {5 Q& _) g* i$ |, z. F/ f 创建文明城市应以批评教育引导为主,淮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应该创建文明城市为依据,借机敛财,这样的执法人员必须加强教育,文明执法,才能让社会更和谐,城市更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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