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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投稿:昨天在翔宇大道和经六路南北方向交叉口位置,发生了一件值得深思的事情。网友手绘图 交叉路口因有轨电车的经过,设置了两个红绿灯,也就是说,想要横穿翔宇大道,需要同时遵守这两个指示灯。! Y" ^2 H1 a1 p; Q7 r3 G
傍晚下班高峰期,一辆有轨电车停在了古末口站,并即将离站,此时北侧红绿灯示意行人可以由北向南通行;而南侧红绿灯则禁止由北向南通行。此刻,行人只能在轨道中间的水泥地处等待。% S1 S6 A( e4 T4 r% S
因另一辆有轨电车即将驶来,在这之前,我将电动车停在了如图位置,没有超出红白铁桩,为后面的行人让出安全停车位置。
! u1 _, J5 u( M R) t7 m 此时,站在不远处的交警用余光看到了我,立刻判定我闯红灯。我的车停在了围栏内,距离斑马线至少一米距离,并且在他喊我的时候,我已经停下。如果我真的闯红灯,他为何不开罚单?说明他也知道我没有闯红灯。
* m' U) ^! _6 a B 在这个特殊的交通路口,交警如果走神观察不到即将行使至交叉路口的有轨电车,就不能很好的疏导行人,反而将精力放在一个莫须有的罪名“闯红灯”上。$ y4 _" w& }. S; Y6 h' ^
9 o1 F% n# O# Q5 k 我认为,既然是交警,那么保证行人安全是第一位,调整行人位置,让他们全部能够站在安全的地方等待红绿灯是他的职责。这次反因他的教条,导致主动调整位置的我背负“闯红灯”的罪名。
' [; r, k: y& g% @3 U 他将所有的精力放在了抓谁谁谁闯红灯上,这种行为违背了他的职业道德,避重就轻,本末倒置。他不能准确判断事由,将人民安危放在次位,耍官威放在首位,如何能够助力城市文明建设?2 M( e% c( i2 n, n9 U
我希望有关部门加强人员管理,将理论学习运用到实处。( ~$ a% y9 {! N! I$ c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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