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字路口误解信号非故意闯红灯 执勤民警不予劝阻巧取证强罚款 说起来,真是羞愧难当,今天(1月19日)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闯了红灯,被处以了20元的罚款!安分守己大半生,从事教育工作35年,竟然做出这等丑事!想起来,心里就很难受,同时又感到很憋屈:就连我家上小班的孙女都懂得“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道理,我怎么就一时糊涂了呢? 事发今天上午10时38分(处罚决定书显示),我骑着电动自行车在北门大街非机动车道上由北往南靠右行驶(北门大街我很少走,一年也难得走一两次),当走到一个丁字路口时(后来通过查询高德地图才知道是北门大街与莲花东路交叉口),恰好绿灯变成了左拐绿灯。此时,东西走向的莲花东路上没有任何车辆和行人,按照我过去所了解的交规和我当时的判断,我由北向南应该可以正常通过;而且在路的对面就有两名交警在执勤(手里没有小红旗,也没吹口哨),我想,如有违规他们肯定应该予以示意的。于是,我来不及多想就随着左拐的车流骑过了白线。开始,两位交警看着我向他们方向骑去仍没有任何示意,可当我到了路中心时,两位交警突然气势汹汹地迎了上来,一个人拿出了摄像机,另一个人拿出了罚款单据:“你闯红灯了,我们有录像证据!”于是,不容分说,不听解释,索取身份证和手机号,填写罚单。(开罚单的交警很负责任,我交完罚款到家时,发现有个未接来电,我回过去,正是这位交警打的,核实手机号,怕我报了假号码) 此时,我呆了!我知道,此时我是有口难辩:因为我违法了、闯红灯了,人家有证据,为了顾及声誉,为了不影响我的征信,我只能认罚了。于是,我接过《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迅速来到位于老公安局院内的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交罚款。来到这里一看,来这里交罚款的人已经排成了一条长龙,里面收款的民警正抱怨着罚款人数太多忙不过来。一打听,被罚款的人几乎与我境遇差不多:对路口的信号不太熟悉而误创了红灯。20多分钟后,我排完队交完了罚款。 回到家,我仍心有戚戚,又心有不甘。不错,我闯红灯了就该受到处罚,只能怨我对新交规学习得太少,对丁字路口信号了解得不透;吃一堑长一智,有了这一次教训,今后我一定更小心地走好路做好人,千万不能因小失大。 然而,今天的误闯红灯,我的确并非出于故意啊!况且,那两位交警同志的执法方式是不是也存在问题呢?路上执勤不指挥交通,却专门抓违法,眼看着路人违法不做任何示意和劝阻,就等人家违法既成事实后,不分青红皂白就跑上去、抓证据、开罚单……这与“钓鱼执法”何异?这也太不人性化了吧?!创建文明城市人人有责,广大市民应该自觉维护城市形象,自觉学法知法守法;那么,广大民警是不是也有引导市民知法守法的义务呢? 2020年1月19日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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