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整4年了,我真没想到还能拿到被拖欠的5000元钱工资。”63岁的老李紧紧握住检察官郭晓勤的手,感谢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帮他们追回了工资。
) F) J0 X8 ^3 q2 K5 _! S8 {$ I1 B! `据了解,2015年4月,犯罪嫌疑人王帆(化名)在淮安区注册成立正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并雇佣了当地农民工进行玻璃生产。该公司注册登记时以王帆的朋友刘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王帆实际经营和管理。因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公司运营出现问题。工人们曾多次找王帆催要工资,王帆一直推脱。2016年1月,等着发工资回家过年的工人突然发现王帆消失了。眼看辛苦了大半年,工资却打了水漂,工人们向人社部门反映问题。
$ `3 Q' O o& j& O+ O% C# p- }人社部门通过调查,依法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行政决定文书等责令该公司支付工人工资。由于该公司拒不执行,人社部门遂以该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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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公安机关确认正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共计拖欠65名工人68万余元工资。2019年9月,公安机关终于将王帆和刘某抓获归案。到案后,王帆交代自己其实是孔某,盗用了他人身份信息经营公司。公司倒闭后,他又将公司账户上的十几万元一起卷走花光,在外地躲藏了4年,现在无力支付欠款。刘某则认为其受孔某蒙蔽入股并担任法人代表,不应该承担清偿责任。
& y9 [* j, E$ J3 _. b$ Q' p* v8 J办案民警告诉刘某,其作为公司的法人代表和唯一的股东,在法律上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如果能及时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刘某最终同意先拿出10万元支付工资并被取保候审;而孔某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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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账目后,该公司资产变卖得款加上法人代表刘某先前支付的10万元,拖欠工资还剩30余万元的缺口。淮安区检察院检察官调查发现刘某名下有多处房产,有能力支付剩余的工资,于是和办案民警多次联系刘某和其家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刘某和其家人同意变卖房产支付全部拖欠工资。
9 D1 v; E u$ [, x6 @" M据了解,经多个部门共同努力,21名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已经完成支付,另外44名农民工将在2020年春节前拿到被拖欠的全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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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1 a/ O3 L2 m c/ i4 d来源:淮海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