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三老普法调解室 于 2019-9-12 11:25 编辑 & a7 ?1 [/ J% F
% |, t2 d7 s! x. J2 t$ U
9月11日下午,淮安区金融消费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大会在人行淮安区支行三楼会议室召开,我区15家银行机构领导和调解员代表参加会议。区领导和区司法局、金融监督管理局、人行淮安支行领导共同为“淮安区金融消费人民调解委员会” 揭牌,区司法局局长施淮中同志发表讲话,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副会长张巨坤同志以题为《掌握法律知识,提高工作能力》授课。 多年来我们经常接触到金融消费方面的继承纠纷,例如有的老人去世时留下银行存款单(卡),后人在持存款单取这笔存款时很不容易,由于银行只认可《公证书》或法院的裁判文书,对人民调解协议书或乡镇(街道)及社区出具的证明均不认可,所以解决这一纠纷普遍采取的方法是: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签订协议,由一位继承人提取存款,其他人放弃,然后持《公证书》到银行取款。由于有的继承人在外地甚至国外,有的还涉及到第二顺序继承人,加之必须提供亲属关系等许多证明,因此人们很不理解,认为存款自由,取款为什么这样难?与银行工作人员发生争吵的情形时有发生,在网上经常看到要求解决这方面纠纷的帖子。我们曾经与银行工作人员探讨持人民调解协议书取款,但银行工作人员向上级请示汇报得到明确答复“不可以”。我们也曾让当事人到法院对人民调解协议书效力进行确认,但实际操作过程也比较麻烦。现在对于1000元以下的存款,当事人在咨询得知难度后,算了一下往返车费、耽误的时间及其他费用的账之后,就放弃了,上次有位平桥镇当事人很是气愤,说干脆回去到坟上将存单付之一炬。哎!真不知道全国这类放弃继承的存款(或者说银行的不当得利)是什么样的天文数字? 令人欣慰的是,金融消费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了,虽然昨天在上述方面没有机会进行探讨,但有理由相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会给老百姓带来福利的。
' w' d/ Q# }, H T5 @
4 \1 k. r- m+ E2 n5 y2 h- u
8 M* l( M* C, u8 B0 t" A+ E# y
: L& O# D; m; 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