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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听了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婚姻专业律师张磊先生的讲课,在这里陆续分享几个他讲的案例。(图片是张磊先生正在授课) <离婚后母亲把孩子改随继父姓,生父愤而拒付抚养费!>
夫妻离婚之后,常常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取得孩子抚养权的母亲,千方百计的想给孩子改姓。其中,有的是基于对孩子父亲的怨恨,或者是为了今后生活的方便,希望将孩子改为随自己姓;也有的是再婚之后,为了避免“一家三姓”的尴尬,希望将孩子改随继父的姓氏。在现实中,由于公安户籍机关管理越来越严格,实际上如果孩子的生父不同意,操作成功的可能性已经不大。但也有一些人通过不规范操作改姓成功了,但孩子的生父一旦知道,往往是暴跳如雷,强烈要求将孩子的姓氏改回,很多人甚至以拒付孩子抚养费作为反制措施。那么这个事情,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呢?离婚后母亲能不能单方更改孩子的姓氏?如果孩子改姓了,孩子父亲是否有权拒付孩子的抚养费呢?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64E.tmp.png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65E.tmp.png 下面,让我们一起进入今天的案例时间: 刘先生与李女士原是一对夫妻,二人于2011年7月生育了一个男孩,取名为刘亮(化名)。2013年10月,二人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刘亮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2015年,李女士与现任丈夫王先生再婚。2017年初,李女士未与前夫刘先生商量,便擅自将儿子的名字改为王亮。刘先生得知后非常生气,多次要求将儿子改回原姓,均遭到李女士的拒绝。一怒之下,刘先生将李女士告上了法庭,并停止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 刘先生认为,孩子是刘家的孩子,随父姓刘是天经地义。虽然他和李女士已经离婚了,但孩子只能姓刘。法庭上,他气的满脸通红,大声质问道:“那个姓王的算老几?亮亮是我的儿子,不是他的儿子,凭什么跟他姓王!我这个亲爹还没死,你有什么资格把孩子的姓给改了?”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65F.tmp.png 李女士也振振有词:“孩子是我抚养,姓什么我说了算!你不就一个月出1000块钱吗?现在不也不给了?这钱我不要了,就当孩子没你这个父亲!” 法庭上僵持不下,承办法官耐心的做了双方的调解工作。法官说,变更孩子的姓氏,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孩子的亲生父母协议变更,二是孩子成年后依自己的意志决定变更。父母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孩子的姓氏,不管孩子的父母还是不是夫妻。当然,另一方也不得因子女改姓而拒付抚养费。最终,经过法官释法,双方最终达成调解:李女士将儿子的姓名由“王亮”恢复为“刘亮”;刘先生继续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并自愿将孩子的抚养费提高到1500元每月。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660.tmp.png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661.tmp.png 父母对孩子姓名的命名权,是父母对孩子亲权的组成部分,是父母双方共同的权利。在现实中,确实存在有的夫妻因对孩子跟谁姓无法达成一致闹上法庭要离婚的,也有离婚后为了一方擅自给孩子改姓对簿公堂的。对此,《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规定:“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最高人民法院也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明文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同时,法律也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即使直接抚养方单方给孩子改了姓,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到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解决;但拒不支付抚养费的做法,是不履行对孩子抚养义务的行为,也是极端和错误的。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662.tmp.png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663.tmp.png 孩子是父母双方共同的孩子,不是某一方的私有财产,更不是离婚后报复对方、发泄怨恨的工具。离婚已经对孩子造成了很大的伤害,离婚之后你拿孩子的姓氏搞事情,他拿孩子的抚养费做文章,折腾来折腾去,其实都是对孩子的再次伤害!所以,我在这里也诚恳的提醒那些离婚之后“案结事未了、婚离恨未消”的父母们,离婚的孩子已经很可怜,已经不能再享受到父母共同的陪伴;但你们都是孩子的父母,这是谁也无法改变的事实。为了孩子,咱不折腾了,各尽各的责任,各出各的力,一起努力把孩子培养成人,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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