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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区委政法委 于 2018-9-26 09:1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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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首次“远程”提审嫌疑人 ——淮安区检察院运用远程视屏提审技术对嫌疑人进行逮捕必要性公开审查 % S1 k9 C. L1 N# C3 W G# I- _: E
“我要求赔偿12万元,否则你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8月17日上午9点许,淮安区人民检察院远程审讯室里,一位60多岁的老人激动地对着大屏幕说。审讯室内坐着检察官、办案民警、被害人及家属、被提审人员法定代理人等,视频画面中的青年是被提审的嫌疑人。这是淮安首次运用远程视频提审技术,对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嫌疑人进行逮捕必要性审查。 2018年7月18日上午10时许,因为投递包裹不及时,某公司快递员王某与市民张某发生口角,进而发生打斗。在打斗过程中,年轻力壮的王某用拳头击打六旬老人,致其多处骨折。经公安机关伤情鉴定部门鉴定,张某伤情达到轻伤一级。王某因年轻一时冲动酿成大错,被淮安区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8月17日,淮安区人民检察院利用远程视频提审被关押在看守所的嫌疑人,对该案件进行逮捕必要性审查,这次公开审查由该院信息技术部门、法警部门与看守所协同进行设备的调试,并确保嫌疑人在讯问室内的看管工作。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办案民警、被害人家属以及嫌疑人家属悉数到场,本次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的焦点在于双方能否达成调解。 “王某有两个女儿,年纪尚小,而王某作为家里唯一的劳动力,如果被判处实刑,生活将很困难。”办案民警说,希望王某通过经济补偿的方式获得被害人的谅解,这样在量刑上就可以从轻处罚,把对子女成长、家庭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这样王某既可以继续上班,履行作为父亲和丈夫的义务,也能利用工作的收入赔偿被害人。检察官积极安抚双方情绪,耐心劝解,被害人及家属同意将赔偿金额降至55000元。当天下午3点,办案检察官打电话与王某妻子沟通,她不同意对方的赔偿方案,最终,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下午4点整,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对王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淮安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是该院在公开审查工作方式多样化方面的创新,也是全市首起运用远程视频提审技术开展逮捕案件公开审查,“运用该技术,检察官可以直接在检察院内对看守所在押人员进行提审”。 “这在以往需要好几天才能办结,现在一天不到就完成了。”该负责人介绍,远程视频提审技术,让相关人员面对面坐到一起很方便,这不仅极大地节约了人力资源,也规避了在押人员在提审过程中脱逃的风险。 (祝婷 李汇敏) - g5 J' G _) B! k3 g& I8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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