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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淮安区“精神育警”活动十佳政法干警 — 许滨淮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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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0 10:2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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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区委政法委 于 2018-9-26 10:03 编辑 ) k7 s5 M. K" c; \$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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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区“精神育警”活动十佳政法干警
黑发积霜织日月  情系司法写人生
许滨淮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许滨淮,男,汉族,19635出生,中共党员,1996年进入淮安区司法局工作,现任司法鉴定科科长兼办公室副主任,分管信息调研及办公室文字工作。多年来,该同志勤勉敬业,恪尽职守,乐于奉献,始终秉持勤恳严谨的工作作风、不断进取和忘我工作的敬业精神,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显著的工作业绩。
许斌淮(司法局).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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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同志连续多年被淮安市司法局评为调研信息、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2000年至2002年连续三年被市司法局评为“人民满意司法行政干警”;2003被市综治委、政法委记三等功一次;2004年被市司法局记三等功一次;20042007年和2011年三次被楚州区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
   2006年和2011年二次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法制宣传先进个人;2009年,被江苏省司法厅表彰为信息、新闻工作双先进,2011年,被《法制日报》、江苏省司法厅联合表彰为“十佳通讯员”。2012年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个人;2014年,被《法制日报》社表彰为“江苏政法新闻宣传先进个人”;2015,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记个人一等功;2017年,被淮安区委、区政府表彰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
许滨淮工作照 (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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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勤于学习,注重提升自身素养。
   “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该同志自1996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始终将这句话作为自身的信念和追求,以“螺丝钉”精神,坚守基层司法行政岗位,把强化学习、充实自我、提高自我作为搞好工作的前提,把勤于学习、修炼内功作为工作之余的第一要务,注重自身理论素养和知识水平的提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并融入工作中的各类文件、总结报告等的起草撰写之中,利用一切机会、抢抓一切时间,虚心向领导请教,向老同志取经,向基层学习,做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努力钻研司法行政业务,刻苦学习各种写作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通过刻苦钻研,该同志不仅系统的掌握了基础写作理论,深入领会和把握了各类行政文体的行文特征和基本规律,加上多年的文字工作实践,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文字经验和理论功底,对各类领导报告、讲话、发言及各类经验总结、工作汇报等文章具备了较强的驾驭能力,使得所起草的各类工作文件、总结报告材料,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受到了市、区司法局领导的好评。据统计,该同志仅近几年就撰写各类文字综合材料数百篇,达百万字。
许滨淮工作照 (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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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勤勉敬业,尽心尽责干好工作。
   办公室工作事务繁杂、千头万绪,承担着上传下达、综合协调、服务基层等一系列职责,由于办公室人手少、任务重、工作量大,日常工作中,该同志对办公室工作提出“细节决定成败”的理念,注重各项工作细节,保证会议材料的准确规范,加强会议决策落实,保障办公室工作效率,为局党组科学决策、高效决策、提高决策执行力提供服务,努力提升行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为了完成繁杂的工作任务,当好局领导参谋助手,该同志以搞好司法行政服务保障工作作为自己的目标要求,自觉强化服务意识,事事严格要求自己,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甘于吃苦,所起草的各类工作材料,尽力做到严谨细致,从不马虎草率。该同志在工作中,常年保持“5+2”“白+黑”的工作节奏,树立“迟干不如早干、迟落实不如早落实”的责任意识、“立说立行、马上就办”的效率意识、“忘我工作、只争朝夕”的苦干意识,有时白天上班时忙于办公室日常事务,为了及时完成好工作文字材料起草,经常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加班加点熬夜赶写材料,从无怨言。该同志用这种朴实无华的品格得到了局领导的高度信任,也赢得了大家的信赖。
许滨淮工作照 (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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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求真务实,努力当好参谋助手。
   该同志认为,作为一名党员,要有“公益精神和奉献品德,不计较个人得失。”并以此作为自己的追求。平时工作中,该同志能结合实际,在保证全面工作的基础上抓住重点工作,在完成日常业务工作过程中主动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在继承有效工作手段和工作经验基础上积极创新,发挥办公室运转信息枢纽、日常管理综合协调、重要工作督促落实作用,一年365天,常年保持待命状态,围绕办公室的中心工作,抓住主要矛盾和重点工作,努力做到在苦干之中勤于思考,在忙碌之余善于总结,变被动为主动,确保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的完成。在办文、办会、办事等办公室工作中,严格按照工作程序,积极主动,想在前,干在先,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为目标,完善和健全工作运行机制。2016年以来,在全区政法系统“精神育警”主题活动实施推进中,该同志自觉以周恩来为楷模,履行好职责使命,以身作则,率先行动,把践行“周恩来精神”融入活动开展,协助局领导做好活动的组织和推进,无论是方案制定,还是活动策划,该同志走在前,干在先,做到规定动作严谨到位,自选动作特色鲜明,并注重挖掘“精神育警”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向各类宣传媒介,加强推介宣传,使得我区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在更大范围内得到了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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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乐于奉献,平凡岗位体现价值。
   自1996年以来,该同志在新闻宣传、信息调研岗位上坚守了20年,从一个门外汉成长为新闻信息工作的多面手,他深知,新闻信息工作是改善司法行政工作外部形象的重要手段,也是司法行政部门加强上下联系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仅凭简单僵化的套路是无法达到效果的,如何运用创新的形式向上级机关、社会群众宣传司法行政工作,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为此,该同志不断探索,形成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和认识。在新闻宣传、信息调研工作中,该同志始终围绕党政领导的关注点、中心点以及司法行政工作特色亮点开展宣传。
许滨淮工作照 (7).jpg
   潘恒球是淮安区的普法名人,因30余年义务开展青少年普法而获得过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模范个人、中国好人、江苏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等荣誉称号。为了让这样一个典型人物在更大范围内扩大影响,该同志有意识地了解潘恒球的“说书式”普法,到潘恒球的青少年法制课上去亲身感受,挖掘潘恒球一些不为人知的故事,多年来,写出了《化作春泥更护花》《一个说书人的普法故事》、《32年坚守,义务普法路上走出“中国好人”》等潘恒球事迹系列稿件,使得潘恒球的故事得以广为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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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以来,淮安区社区矫正、法制宣传等亮点和典型引起各界关注,该同志及时组织撰写了《打破常规走向市场》、《法制宣传路上的长征人》、《小部门大作为》、《老土的长征》、《一个说书人的普法故事》、《“点名点评”点亮心灯》等稿件,宣传淮安区的特色亮点工作,被《法制日报》等多家媒体采用,为有关工作的更好开展起到了很好地促进作用。近两年,他撰写的信息《建议利用网络平台加强普法电子台帐系统建设》、《建议完善对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推进指导》《淮安区共建共治共享打造网上调解新格局》和专题报道《网上调解室被群众誉为“民间法院”》得到省司法厅柳玉祥厅长等领导的批示。与此同时,该同志在全系统健全基层信息、新闻网络,定期组织基层信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在他的组织下,淮安区司法局信息调研、新闻宣传工作多次被评为全市先进单位,在全省有影响,在全市排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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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行政工作对我来说,不仅是一个职业,更是一种信仰和追求。因此,我始终怀着敬畏的心情,面对上级机关,面对社会群众,不懈努力,以科学精神、人文情怀,实实在在地做好每一件平凡的工作。”多年来,该同志紧扣党政中心工作,积极探索信息调研、新闻宣传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为更好地服务党政领导的科学决策、推介淮安区司法行政工作做了大量工作,累计撰写各类信息新闻稿件2000余篇,被上级机关采用的信息及各级媒体刊用的新闻稿件达1000多篇,多次受到省、市、区各级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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