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人网

查看: 51507|回复: 0

淮安一地部分道路机停车位拟收费!

[复制链接]

4339

主题

9784

帖子

2万

积分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积分
25211
菜籽
34469 粒
铜钱
29972 枚

超级版主勋章爱心奖爱心大使奖敬老院爱心播报大王.gif精华勋章.gif写作奖十周年庆典勋章活动达人.gif最佳版主奖网站记者音乐奖播报之星.gif论坛VIP贵宾.gif灌水天才奖宣传大使奖特殊贡献奖金点子奖原创先锋奖活动精英奖“五月之星”一等勋章“五月之星”二等勋章超级版主优秀版主奖“五月之星”三等勋章最佳记者奖资源大师奖幽默大师.gif圣诞勋章.gif12315志愿者爆料奖版主勋章app勋章灌水之星勋章好学者勋章设计师勋章新人勋章帅哥勋章新人进步奖活力之星奖热心会员荣誉奖射手座实习版主奖最佳新秀奖魅力之星奖优秀勋章

发表于 2023-5-15 09:03: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淮安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关于公开征求
《涟水县城区部分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服务收费试点工作方案》
社会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我县城区机动车停放秩序,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根据《淮安市停车场管理条例》规定,拟在涟城街道办事处部分路段开展道路停车泊位服务收费试点工作,根据前期成本调查,结合我县实际并参照周边县(区)道路停车泊位服务收费价格水平,形成了《涟水县城区部分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服务收费试点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完善此方案,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广大市民对《涟水县城区部分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服务收费试点工作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23年5月21日24时前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涟水县发改委价格监审科。

通信地址:涟水县人民政府二楼210室 邮编:223400
联系电话(传真):0517—82380978
电子邮箱:sxjxka@163.com
涟水县发改委
涟水县财政局
涟水县城管局
2023年5月12日

附:《涟水县城区部分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服务收费试点工作方案》
为规范我县城区机动车停放秩序,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根据《淮安市停车场管理条例》规定,经县政府同意,选取涟城街道办事处部分路段开展5G物联网智能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服务收费试点工作,试点工作方案如下:

一、试点范围

涟城街道办事处上海路、泰山路、环湖路5G物联网智能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
二、收费标准

收费车型

收费标准

连续停放收费限额       (元/24小时)

白天时段 (元/30分钟)         

首小时内

首小时后

20

小型车

3

1


1.时段划分:白天时段 8:00至20:00,夜间时段20:00至次日8:00。

2.对停放时间30分钟以内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进入停车设施时间超过1小时的,按1元/30分钟实行连续停放累计计时收费,不足一个计费单位的按一个计费单位收费;夜间时段减半收取停车服务费;当日收费最高上限20元/辆。

3.残疾人合法驾驶的本人专有车辆实行免费停放(应主动出示随身携带的残疾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车辆停放实行减半收取。

4.对执行公务且按规定在车身设置明显标志标识的行执法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市政服务车、军车、应急指挥车等实行免费停放。
本方案自2023年6月15日起实行试点。

来源:涟水在线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命由己造,相由心生,世间万物皆是化相,心不动,万物皆不动,心不变,万物皆不变。种如是因,收如是果,一切唯心造。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举报电话:0517-85822666    举报信箱:939366@qq.com

QQ|手机版|Archiver|苏B-20130142|淮安市牧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苏ICP备14017563号 ) 苏公网安备 32080302000102号

GMT+8, 2025-1-6 19:08 , Processed in 0.764402 second(s), 3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