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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男子李某见马路上有人晒稻谷,想到家中有鸭子,何不顺点作饲料。但是他想不到的是,被主人逮个正着,虽然他只偷了4斤重稻谷,但是主人坚决不谅解,民警到场后遂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11月8日凌晨2时许,有居民向盱眙县马坝派出所报警称,自家在路上晒稻谷,被盗走许多稻谷,今天逮住小偷,请求公安机关从重处理。民警到场后发现,在马坝镇桥北村柴岗组水泥路上晒满稻谷,路上停放一辆绿色三轮电动车,车内有一只绿色塑料桶装半桶水稻。三轮电动车边站着一个青年男子,询问得知,该男子叫李某,路过此地贪图小便宜,顺手牵羊偷了半桶稻谷。
民警李某口头传唤至马坝派出所进行依法调查,对稻谷进行称重,被偷稻谷质量为4斤重,按照市场价每斤稻谷1.25元,被偷稻谷价值约5元。嫌疑人在证据面前,如实供认违法事实。原来李某,在路边水沟里下地笼抓龙虾,经过柴岗组水泥路时,看到路面上晒有刚收割下来的水稻,便动起了歪脑筋,想贪图小便宜偷点稻谷回家喂鸭子。先在现场东张西望观察了一会,感觉凌晨夜间水泥路四周没有人;然后就将三轮车灯光熄灭,车停在路面稻谷上;最后一个人轻手轻脚用随车携带的装龙虾的塑料桶,放在路面上用双手捧稻谷往桶里放,正在得意偷装稻谷进塑料桶时,被稻谷主人王某发现逮个正着。李某当场向王某认错道歉,但是王某称,今年在路上晒稻谷,被偷掉很多稻谷,不能原谅,情绪激动,强烈要求从重处理。公安机关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对违法嫌疑人进行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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