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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北门水哥 于 2022-11-5 15:39 编辑
11月3号,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非法加工销售死因不明的动物肉制品、非法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件,20名被告人被检察机关分别以销售死因不明的肉制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提起公诉。
被告人金某是连云港人。检察机关指控,2019年至2021年2月间,被告人金某在明知国家禁止销售来历不明、死因不明的动物肉制品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从河南郑州等地寻找未经检验检疫、无合法手续的境外走私冻品,通过散名片、加微信的方式拓展卖家,在江苏淮安、连云港以及河南省、山东省等地累计销售无检验检疫证明等合法手续的冷冻肉制品27113573元。
被告人 金某
也不需要本钱,每天收集发发朋友圈,就是这样。一天能赚个五七百的,根本就没有成本投入,就不知道它是违法的。
法庭上,金某承认自己开始没有向上家索要过检验检疫证明以及屠宰证明。2020年之后,自己的客户索要相关证明后,其上家也给他发过相关证明,但是他并没有审核其合法性。
被告人 金某
卖了那么长时间的货,我都没碰过货,我也没看过货,我没有办法对应上。(你出具的证明和这些货能否一一对应?)我对应不上。客户的原话就是现在检查,需要这批货的证件,他问我要了,我就问上家要了,具体发给我的证件和这批产品能不能匹配上,我也说不上来。
一同受审的还有向金某销售无检验检疫证明、无屠宰证明的初某宇,从金某处购进无检验检疫证明、无屠宰证明的境外冷冻肉制品的薛某英等被告人。
公诉人 朱建
被告人邓某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不能销售无检验检疫证明、无屠宰证明的境外冷冻肉制品,仍通过微信向被告人金某销售无检验检疫证明、无屠宰证明的境外冷冻肉制品,销售金额574190元,自认非法获利4000余元。
这起案件将择期宣判。食品安全大于天,这些被告人的做法不仅要让自己进班房,还将面临巨额罚金。
来源:淮安有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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