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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淮安工伤保险赔偿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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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1 14:5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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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人网城市服务 于 2020-8-11 15:5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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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5 x7 _% @" \8 B; h) V( V一:赔偿标准
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残补助金:
1、一级至四级伤残: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五级、六级伤残: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七级至十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死亡: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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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材料
住院待遇: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淮安市职工工伤情况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3.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4.医药费收费收据原件
5.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6.特殊材料、内固定材料明细:名称、数量、单价、合格证(复印件)
7.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8.《淮安市职工因工伤亡保险待遇审核表》(单位盖章)
9.转院审批表、会诊单
伤残待遇:
淮安伤残待遇申报材料:【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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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l. F7 E. V9 e. ~
三:办理流程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认工伤的参保职工--→凭认定资料、伤残等级鉴定书、伤残待遇审批表、工伤医疗费、病历、费用明细帐到市医保中心按规定开具分割单报销--→凭分割单到单位报销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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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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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地址及时限
办理地点
  • 附:淮安各区县市的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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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点名称地址电话上班时间
    • 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
    • 0517-12333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7月15日-9月31日为14:00)~17:30
    • 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 涟水县泰山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E区
    • 0517-12333
    • 周一至周五:春季(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45 ,下午14:00~17:30。 夏季(7月15日~9月30日):上午8:30~11:45,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 盱眙县五墩西路68号
    • 0517-12333
    • 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00; 夏季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 金湖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窗口
    • 金湖县市民中心(县园林南路288号)一楼西二厅1号窗口
    • 0517-12333
    • 周一至周五:春冬季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夏秋季:上午8:30~11:45,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洪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淮安市洪泽区北京路105号
    • 0517-12333
    • 周一至周五:夏秋季上午8:30-11:45,下午14:30-18:00;冬春季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淮阴区人社局
    • 淮阴区北京北路518号南四楼
    • 0517-12333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7月15日至9月30日期间上午8:30-11:45,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h6 X; h1 s1 m+ C
    • 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翔宇南道1099号新城商务中心10楼
    • 0517-12333

    • " W! D  Y! ]0 F" o- f
    • 清江浦区人社局办事窗口
    • 淮安市北京北路100号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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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淮安市人社局政务窗口
    • 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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