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人网

查看: 37255|回复: 0

【车辆管理】淮安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办理指南

[复制链接]

319

主题

334

帖子

1814

积分

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

积分
1814
菜籽
280 粒
铜钱
2954 枚
发表于 2020-7-31 15:3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淮安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一、办理条件
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注意: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0 k0 a9 Q; q$ I* m
二、办理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提供的书面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行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原件;
5、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6、属于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o" U7 p3 D# f三、办理流程
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受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车辆上线检测→查验机动车→上传检验信息→打印检验合格标志、行驶证副本。
委托异地车管所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业务受理(综合业务服务大厅)
: Z* O! S) A' f- a

, }0 N: ~4 ~5 z! s

! I2 g# @* `  ^) X6 I
淮安人网提醒您:请文明上网,理性发贴,共建绿色网络家园! 有事报道热线:85822666 15351717888 淮安人网微信号:hao0517bb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举报电话:0517-85822666    举报信箱:939366@qq.com

QQ|手机版|Archiver|苏B-20130142|淮安市牧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苏ICP备14017563号 ) 苏公网安备 32080302000102号

GMT+8, 2025-4-6 04:34 , Processed in 0.483601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