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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 鹿伟)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尤其在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近3800万辆的江苏。眼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正在调研修改《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简称条例草案)。为了使立法更好地体现民情、汇聚民意、集中民智,此前省人大常委会就条例草案中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7个问题进行了为期22天的问卷调查。4月19日,问卷调查结果公布。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超1.6万人次参与投票,网友的意见建议将被研究吸纳。按预定计划,条例将于下月底进行二审,并有望正式出台。 【开门立法】 问卷调查聚焦热点问题,吸引1.6万人次投票 立法法实施后,“开门立法、汇集民意”已经成为江苏人大审议法规草案过程中的法定程序。3月27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过江苏人大网与江苏人大发布、江苏警方微信号发布了电动自行车条例的调查问卷,问卷调查时间为3月28日至4月18日。 0 S% l2 M7 w$ |/ G4 K
' W6 [7 l* x; L. }" k& H0 q: h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调查问卷就体现了人大开门立法、广泛听取意见的新常态。开门立法、问需问计,实际上对立法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之前全文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就条例草案中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7个问题提炼出来,进行问卷调查。而这7个问题也是条例起草、征求意见、审议过程中各方关注的焦点。比如,其中囊括了民生关切的热点问题,包括关于已领取临时信息牌车辆(以下称临牌车)的过渡期问题、关于电动自行车搭载未成年人的年龄限制问题、关于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问题等等。 开门立法,公众参与很重要。此次调查问卷采用适应新媒体时代传播和用户参与的方式,得到了5.6万人的关注阅读、16678人次的有效投票,仅人大微信的留言就有600多条。参与问卷调查的人中有82%平时骑电动自行车。 【热点关注】 超六成人希望搭载人员的年龄限制调整为十六周岁以下 早高峰时,常常会看到父母骑着电动自行车送孩子上学。那么电动自行车搭载人员年龄究竟定为多少合适呢?这成为公众最关心的焦点问题之一。 条例草案规定,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人员。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意见认为,日常生活中很多家长驾驶电动自行车送孩子上学,其中不少是十二周岁以上的初中生。这样一来,条例草案的规定不符合实际,也难以执行,因此建议放宽年龄限制至十六周岁。 根据问卷调查统计结果,66%的人希望搭载人员的年龄限制调整为十六周岁以下。还有网友表示,电动车带人,应该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年龄太大的和年龄太小的,骑车的时候都不得搭乘。 过半网友建议对佩戴安全头盔作出强制性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佩戴头盔。电动自行车纳入非机动车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没有对驾驶、乘坐非机动车佩戴头盔作出强制性规定。从其他省市的立法情况来看,既有倡导性规定,也有强制佩戴头盔的规定。条例草案规定,“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佩戴安全头盔”。 问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53%的网友建议作出统一的强制性规定并设定法律责任。有网友表示,“支持强制佩戴头盔,能挽救更多人的生命。立法就应当发出明确的信号,而不是可有可无的‘倡导’。同时建议明确相应罚则,便于执法部门参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只有这样才能依法治理。” 还有22%的人建议在倡导性规定的同时,对特殊人群作出强制性规定并设定法律责任。对于特殊人员的界定,有82%的人把票投给了“驾驶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等经营活动的人员”。 近半数人认可2022年底设为临牌车过渡期截止时间 作为电动车生产使用大省,江苏省内电动车保有量近3800万辆,约1400万辆电动自行车领取了临时信息牌。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最新要求,条例草案规定“本条例施行前上道路行驶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已按照省、设区的市有关规定申领临时信息牌的,可以继续上道路行驶至2022年12月31日止;但是按照设区的市的有关规定临时信息牌有效期早于该期限的除外”。 在征集意见的过程中,有意见认为,临牌车的速度、整车质量等都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比较大的安全隐患,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应尽快淘汰,条例草案的规定是必要的、合适的。 不过,也有意见认为,电动自行车购买时起码上千元。按照条例草案规定的过渡期截止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起将有大量车辆不能上路行驶,这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建议适当延长过渡期。 对此,问卷调查中也涉及到这个问题。记者注意到,47%的人认为将2022年12月31日设置为过渡期截止时间比较适宜;32%的人认为将2023年12月31日设置为过渡期截止时间比较适宜。 转载:腾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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