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上午10时30分许,高速三大队民警在长深高速公路马坝西收费站出口开展例行检查。当民警纠正一辆小型轿车的违停行为时,发现其驾驶人胡某面色发红,且身上有轻微的酒气。民警立即对胡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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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7月21日19时许,胡某和朋友在洪泽区古堰景区内的大排档喝了一瓶红酒和一瓶啤酒。第二天中午,胡某心想自己前一天晚上酒喝得不多,而且已经过了十几个小时,又觉得这么热的天,交警不会检查,就开着车从市区出发去盱眙办事,没想到在离开高速公路时被查获。最终,根据相关法规,胡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而且,他还因为驾驶证被一次记满12分需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
2 W0 b9 r8 w1 V" X据高速三大队民警介绍,5月以来,该大队在辖区高速公路各收费站、服务区及主线持续开展酒后驾车集中整治行动。他们在行动中发现,以前经常在夜间、饭后、凌晨等时间段查到酒驾行为,如今天微亮时分或者上午也经常查到,很多驾驶人都是栽倒在隔夜酒上。
^' U! X2 R& ?3 k此外,不少被查到的驾驶人心存侥幸,认为交警在普通公路查处酒驾要比高速公路更严,甚至觉得高速公路是交警查处酒驾的盲区,还有一些酒驾的驾驶人认为在高速公路上跑短途不容易被查到。为此,该大队将梳理辖区高速公路酒驾违法行为的高发时段、路段等特点,以定点检查和巡逻管控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大查纠力度,实行不间断连续整治,在查处行动中“逢车必查”,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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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淮安市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了解到,入夏以来,随着气温升高,喝酒吃夜宵的人多了起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也开始抬头。据统计,5月份以来,该大队共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1起,几乎占上半年查获酒驾总数的七成,其中饮酒驾车9起、醉酒驾车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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